关于揭阳潮汕中医药学校停止办学学生分流的公告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12-29 17:28:31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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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市教〔2017〕466号
关于揭阳潮汕中医药学校停止办学学生分流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,揭阳市教育局、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《关于将原揭阳潮汕中医药学校2015级学生分流到市卫生学校就读的通知》(揭市教[2017]329号)文件精神,决定将揭阳潮汕中医药学校2015级3个专业(中药、中医护理、中医康复保健)学生分流到揭阳市卫生学校就读至毕业。请揭阳潮汕中医药学校2015级学生务必于2018年1月22日至2月9日期间(上班时间),携带本人身份证(原件)到揭阳市教育局职成办(地址: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临江北路,电话:0663-8724406)办理相关的转学分流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,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。
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
2017年12月29日